学生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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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有关实施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的通知精神和厦门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校“天文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以下简称“天文学科拔尖计划”),拟选拔一批有志于天文及其相关学科研究的拔尖人才,通过配备一流的师资、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形成一流的学术氛围,培养一批勇攀科学高峰、推动天文学科发展的未来杰出人才。

一、培养方式

1、班级设置

设立“天文学科拔尖计划”班,实行科学化多阶段的动态管理机制。每学年在补选优秀学生进入拔尖计划的同时,对已入选学生进行综合考查,科学分流,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将退出拔尖计划,回归普通学生培养通道。

2、导师配备

天文学系为天文学科拔尖计划学生配备科研导师和班主任,并邀请国内外学术权威作为荣誉导师参与拔尖学生培养工作。选择方式以学生和老师双向选择为主,学院协调为辅。拔尖导师均由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回国优秀青年人才、闽江学者、特聘教授、教育部新世纪人才及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担任,在课程学习、科学研究、事业规划等方面对学生给予全方位指导。

3、教学、科研组织

天文专业属于“长线”专业,希望学生能在本科毕业后继续深造。本科期间,充分实现宽松自主的学习环境和创新学习方式。在科研导师指导下完成相应的科研任务。开展研究性教学,鼓励学生参与科研项目训练,促进学生自主深度学习、全面构建知识体系、形成多维能力。

4、特色培养

在导师的指导下,由学生自主设计制定学习计划,包含跨学科、跨年级、跨层次选修课程,以及设置天文观测任务,科学研究、国内外名校访学等个性化培养方案。

5、考核与学籍管理

评价、考核多元化(笔试、口试、学年报告、研究报告等)。实行学分制。

6、其他

设立拔尖计划学生学术活动或天文观测资助基金,资助拔尖计划班学生开展国内外访学(3个月以上)、科创竞赛、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天文观测等活动。完成培养方案、且符合我校推免条件的可直接申请攻读本系研究生并优先推荐直博(提供直博奖学金),或由院系重点推荐到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和天文机构攻读天文专业研究生(含师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拔尖学生只能攻读天文方向的研究生,若更改专业方向,则不享受拔尖保研加分政策。

二、学生遴选

1、基本原则

生源遴选着力发现信念执著、品德优良、人格健全、对天文学充满兴趣、数理基础扎实、具有科技创新潜质、有志于从事天文学研究的优秀本科生。

2、遴选对象

主要在大类一年级及全校理工科学生(招生时约定不允许转专业的除外)中进行遴选,规模约20名。外院学生报名需经所在院(系)同意,如被录取将转入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天文学系学习。

3、遴选方式

生源遴选以申请、推荐、考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本人申请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a、“厦门大学天文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申请表”;

b、学生入学以来的成绩单及绩点排名证明。

(2)专家面试

学生准备3分钟的个人陈述(中英文皆可,无需PPT),并与专家面对面交流。专家考核小组综合申请人的申请书、个人面试表现等,给出面试成绩。

(3)确定录取名单

专家考核组综合考查后给出录取意见。


联系人:沈晓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学秘书)

联系电话:0592-2180560

电子邮箱:physjx1@xmu.edu.cn